每一次遇到一個新人,總覺得我似乎立馬談上了戀愛,甚至已經找到男朋友了。
世界上有這樣的事嗎?17 年的時間可以證明,沒有這種事。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少女情懷總是喜歡在這種時候適時發作,迷得我神魂顛倒。於是和他相關的決定都會下得很矬,例如挨著餓等他來約我吃飯、或是把其他約都推掉等著他來約我之類的。可惜大部份的時候電話並不會響,然後你發現,對方其實不太把你放在心上。
好在年齡或是經驗帶來的好處是,你行為走樣的機會可能一樣高,但是走樣的時間會縮短。所以十年前遇到這種事,我可能會失常一個月;現在遇到這種事,我只會失常一個晚上。
這就是昨天晚上的故事。我拒絕了晚餐之後的誘惑,等著他出言約我出門。沒想到他上夜店去了,一整個晚上都沒個消息,差點讓我錯過了關門時間。因此我的時間只好花在了打電話給我老爹上。這也好,只要不追究背後的來龍去脈,我看起來仍然表現得可圈可點。
當然這樣的事頻率會愈來愈低,因為人老珠黃、因為更年期將近、因為眼光愈來愈高、還因為,附近的臉孔都已經認識光了,而這些人乏善可陳。
我還是相信老天爺做什麼事都有個目的。所以,我還是會感謝祂的。
3/24/2012
四十歲生日
標準的加州式晴朗。藍天,沒有其他裝飾。如果不是重新佈滿綠葉的白楊樹在窗前無奈地不斷變換姿態,這片深不見底的天空應該也會為自己的無趣感到臉紅吧。只是和日高照,天氣卻暖和不起來。今天的最高溫度怎麼也無法超過 15C,在家穿個背心總是覺得涼涼的。不過美國人認為這樣的溫度才叫宜人,所以我也沒什麼好抱怨的。打開電腦,除了 Facebook 上的標準祝賀留言之外,沒有郵件、沒有網站訊息、也沒有新的胖子對我抛媚眼。嗯,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這就是我的四十歲生日。雖然能出門吵吵鬧鬧地和朋友們東扯西扯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但是一個人待在家裏什麼事都不做,卻早已經成為來到美國的這四年多我最喜歡的休閒活動。我相信就是因為如此,我真的漸漸地變成了一個宅老頭,每天只是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自己的身上。所以就算是四十歲生日這麼大的日子,我下一步做出來的事情,卻仍然只是略略地揚起我的頭,看向那片無趣的天空,然後,發呆。
四十歲,事實比聽起來更讓人恐慌。雖然說自從開始意識到年紀的意義之後,除了二十歲那一年,沒有一次生日是讓人迫不及待的;但 40 這個數字,卻仍然有著與以往更不同的殺傷力。相較起上一個大關卡 ( 30 ),這一次你真的發現你已經青春不再。「中年」二字現在不只是因為你的年齡而開始跟著你,也實際上因為你的外貌和體能而開始跟著你。我臉上的紋路愈來愈深、牙齒無救的裂縫使我愈來愈無法使勁咬合、脖子和左臂也讓我每天晚上都必須找到正確的角度才能入睡 ( 這角度還每天不一樣 )。如果加上多年來的落髮、腰椎和左膝毛病,真的就和韓愈的「吾年未四十,而視茫茫,髮蒼蒼,齒牙動搖。」症狀一模一樣。想當年唸到這裏,還覺得「古人老得比較快」;現在比一比,才知道原來自己就是古人!
不止身體,心境上也讓人漸漸感到「中年」的到來。我變得不再想做那些太基本的工作,也開始變得比較喜歡支使人。我變得更喜歡休假,甚至因為這個原因而對離職一事猶豫再三 ( 年資長的話假會比較多 );我旅遊的時候還變得不想把行程排得太緊湊、或是有些時候差一點點錢也不會想太計較等等。一個字形容,就是變懶了。這種打從心裏就失去活力的現象,其實一直都更讓我自己擔心。
人生真的過得很快。四十歲了,說人生過了一半真是一點也不為過。於是我開始對我的未來感到緊張。因為,我發現我的人生才過了一半,我的未來就已經沒有方向了。也許這還不到恐慌的地步,終究我因為錢還沒賺到躺著都花不完的程度,所以還在上班;但是我漸漸意識到,如果我一輩子也不會有一個小孩子,那錢賺太多是沒有用處的。旅遊呢?沒錯,這是我這幾年最樂此不疲的活動。旅遊確實有很多收獲,能讓我們得到許多難得的經驗。但問題是我沒有家庭,到頭來經驗只能跟愈來愈少的遊伴分享,久了也會沒有意思。同樣的問題還發生在學習上。學習就是為了黃金屋(錢)和顏如玉(知交,或分享者),如果錢愈來愈不重要,而能分享的人又愈來愈少,學會這麼多東西又能做什麼?
我很認真地想過要做些什麼轟轟烈烈的事,也許能留個名也是一個很好的目標。孔子 40 而不惑、50 而知天命;代表他在 40 歲解決了自己在學術上的所有問題,然後在 50 歲將所有知識融會貫通,成為一代宗師。無巧不巧地,物理學界裏最重要的兩位大師,也是在相同的年紀成就了自己的歷史地位:牛頓發表「自然哲學與數學原理」的時候是 45 歲、愛因斯坦發表廣義相對論的時候則是 46 歲。這三位承先啟後的劃時代人物,對人生都有相同精準的掌握,也就是在 40 歲到 50 歲的中間發光發熱。這聽起來的確不是個壞主意,但是現在的我懶成這樣,根本還沒有準備好做什麼大事,所以這個不切實際的想法有點傷人腦筋。大概需要更多的刺激,才會讓我更有動力這麼做吧。
那,四十歲之後的我,到底要做什麼?
也許該找到一個人生的情感寄托吧。真的,這似乎是最近的我最需要的目標:找到一個能長時間相處的人。我當然仍然對情感沒有信心,而且預見到結局並不會太好,但是我總覺得這樣才能讓我的未來有點希望。我不管這個情感寄托的形式是什麼;也許是情人?也許是領養一個小孩?也或許只是找到另外一個單身的人同居、什麼性別都可以。我希望他能瞭解我、能知道怎麼欣賞我、而且把我也當作對他同等重要的人。這樣的人,稱為「家人」也許會最合適。
怎麼找?
手機鈴聲響,把我的思緒給打斷了。是 S 和 Y,催著我別忘了晚上的昂貴球賽。於是我答應馬上出門,而把我的心思移回到該怎麼搭配衣服、以及怎麼讓愈來愈薄的頭頂看起來仍然有個型在這些瑣碎的事情上。這永遠是出門的壞處。如果一個人在家,就算穿著有破洞的內褲走來走去,也從來不成為問題;現在要出門了,卻突然必須設法把這副破樣子轉變成一個有為青年 ... 喔,不對,有為中年。每天要變這樣的魔術,實在是要很有創意才行。
對著鏡子,突然,我感覺到我愛上了那一場發呆。雖然時間沒有長到我可以把它完整地走完,但是它卻留給了我一個有趣的思考經驗;同時,它的方向還很有意思。或許這就是老天爺送給我的四十歲生日禮物吧?
然後我穿上了那件我已經兩年沒有穿過的黑色尖領線衫。嗯,原來我穿上它看起來還不錯。
這就是我的四十歲生日。雖然能出門吵吵鬧鬧地和朋友們東扯西扯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但是一個人待在家裏什麼事都不做,卻早已經成為來到美國的這四年多我最喜歡的休閒活動。我相信就是因為如此,我真的漸漸地變成了一個宅老頭,每天只是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自己的身上。所以就算是四十歲生日這麼大的日子,我下一步做出來的事情,卻仍然只是略略地揚起我的頭,看向那片無趣的天空,然後,發呆。
四十歲,事實比聽起來更讓人恐慌。雖然說自從開始意識到年紀的意義之後,除了二十歲那一年,沒有一次生日是讓人迫不及待的;但 40 這個數字,卻仍然有著與以往更不同的殺傷力。相較起上一個大關卡 ( 30 ),這一次你真的發現你已經青春不再。「中年」二字現在不只是因為你的年齡而開始跟著你,也實際上因為你的外貌和體能而開始跟著你。我臉上的紋路愈來愈深、牙齒無救的裂縫使我愈來愈無法使勁咬合、脖子和左臂也讓我每天晚上都必須找到正確的角度才能入睡 ( 這角度還每天不一樣 )。如果加上多年來的落髮、腰椎和左膝毛病,真的就和韓愈的「吾年未四十,而視茫茫,髮蒼蒼,齒牙動搖。」症狀一模一樣。想當年唸到這裏,還覺得「古人老得比較快」;現在比一比,才知道原來自己就是古人!
不止身體,心境上也讓人漸漸感到「中年」的到來。我變得不再想做那些太基本的工作,也開始變得比較喜歡支使人。我變得更喜歡休假,甚至因為這個原因而對離職一事猶豫再三 ( 年資長的話假會比較多 );我旅遊的時候還變得不想把行程排得太緊湊、或是有些時候差一點點錢也不會想太計較等等。一個字形容,就是變懶了。這種打從心裏就失去活力的現象,其實一直都更讓我自己擔心。
人生真的過得很快。四十歲了,說人生過了一半真是一點也不為過。於是我開始對我的未來感到緊張。因為,我發現我的人生才過了一半,我的未來就已經沒有方向了。也許這還不到恐慌的地步,終究我因為錢還沒賺到躺著都花不完的程度,所以還在上班;但是我漸漸意識到,如果我一輩子也不會有一個小孩子,那錢賺太多是沒有用處的。旅遊呢?沒錯,這是我這幾年最樂此不疲的活動。旅遊確實有很多收獲,能讓我們得到許多難得的經驗。但問題是我沒有家庭,到頭來經驗只能跟愈來愈少的遊伴分享,久了也會沒有意思。同樣的問題還發生在學習上。學習就是為了黃金屋(錢)和顏如玉(知交,或分享者),如果錢愈來愈不重要,而能分享的人又愈來愈少,學會這麼多東西又能做什麼?
我很認真地想過要做些什麼轟轟烈烈的事,也許能留個名也是一個很好的目標。孔子 40 而不惑、50 而知天命;代表他在 40 歲解決了自己在學術上的所有問題,然後在 50 歲將所有知識融會貫通,成為一代宗師。無巧不巧地,物理學界裏最重要的兩位大師,也是在相同的年紀成就了自己的歷史地位:牛頓發表「自然哲學與數學原理」的時候是 45 歲、愛因斯坦發表廣義相對論的時候則是 46 歲。這三位承先啟後的劃時代人物,對人生都有相同精準的掌握,也就是在 40 歲到 50 歲的中間發光發熱。這聽起來的確不是個壞主意,但是現在的我懶成這樣,根本還沒有準備好做什麼大事,所以這個不切實際的想法有點傷人腦筋。大概需要更多的刺激,才會讓我更有動力這麼做吧。
那,四十歲之後的我,到底要做什麼?
也許該找到一個人生的情感寄托吧。真的,這似乎是最近的我最需要的目標:找到一個能長時間相處的人。我當然仍然對情感沒有信心,而且預見到結局並不會太好,但是我總覺得這樣才能讓我的未來有點希望。我不管這個情感寄托的形式是什麼;也許是情人?也許是領養一個小孩?也或許只是找到另外一個單身的人同居、什麼性別都可以。我希望他能瞭解我、能知道怎麼欣賞我、而且把我也當作對他同等重要的人。這樣的人,稱為「家人」也許會最合適。
怎麼找?
手機鈴聲響,把我的思緒給打斷了。是 S 和 Y,催著我別忘了晚上的昂貴球賽。於是我答應馬上出門,而把我的心思移回到該怎麼搭配衣服、以及怎麼讓愈來愈薄的頭頂看起來仍然有個型在這些瑣碎的事情上。這永遠是出門的壞處。如果一個人在家,就算穿著有破洞的內褲走來走去,也從來不成為問題;現在要出門了,卻突然必須設法把這副破樣子轉變成一個有為青年 ... 喔,不對,有為中年。每天要變這樣的魔術,實在是要很有創意才行。
對著鏡子,突然,我感覺到我愛上了那一場發呆。雖然時間沒有長到我可以把它完整地走完,但是它卻留給了我一個有趣的思考經驗;同時,它的方向還很有意思。或許這就是老天爺送給我的四十歲生日禮物吧?
然後我穿上了那件我已經兩年沒有穿過的黑色尖領線衫。嗯,原來我穿上它看起來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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