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不喜歡讓別人知道太多我的事的人。
例如,
我不喜歡討論我都做了哪些事。
我不喜歡公開我跟哪些人見了面。
我不喜歡分享我過去的故事。
我甚至在我講過的少數故事裏,還不喜歡加上人名,以免別人知道我認識哪些朋友。
研究自已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也很想知道,這樣的個性倒底怎麼歸類,又是怎麼造成的。
如果要我試著把這個特殊的個性說清楚,我猜我會這麼說:
我希望大家永遠只知道我準備讓他們知道的事,除非我很放心這個人。
只是,能讓我放心的人並不多,所以我也極少讓人們知道我的事。
怎樣的人會讓我放心?
永遠會站在我這邊的人。
這很矛盾。
因為一個不認識我的人,我不會對他放心。
而我不對他放心,他就不可能真正認識我,因為我什麼也不會讓他知道。
這樣的人,要怎麼選擇永遠站在我這邊?
我在大學的時候應該並不是這樣的人。
那個年代,人人都喜歡在社團的留言簿上什麼都寫,就怕別人少知道一點自已的事。
不過當年活躍在留言簿上的我,經過 20 年後,卻變成了一個習慣躲躲藏藏的人。
我猜,這是對自已不再如此有自信了。
或許原因很複雜,但是現象卻很單純:當你不再認為自已就算橫衝直撞、也能得到所有人的掌聲的時候,你會漸漸地開始選擇安靜。
什麼改變了我?
20 歲那個改變人際關係的事件應該是一個起頭。
除此之外,還有兩件事:1. 在這個公司工作;2. 我開始有了同性戀生活;
我的工作環境讓人不喜歡過分承諾事情,以分散過多的責任以及不必要的壓力。
這讓你不喜歡到處廣播你做了什麼,雖然這也不代表你會慢下來少做一點。
同性戀在台灣的空間很狹小,
為了不把自已往角落擠,你不會想讓太多人踏進自已的私人空間裏,而更想保持神祕。
在我選擇沈默之後的那個個性成長的年紀裏,我長時間地同時處在這兩個環境之中。
這讓避免開誠佈公成了習慣,並慢慢成了今天我個性的一部份。
這個個性早就與在不在工作場合裏、或與同性戀生活相不相關已經無關了。
前陣子五件「沒跟媽媽說的事」就是最好的例子。我的男朋友因此直指我是個 liar。
雖然這是半個笑話,但是這件事對他而言有多奇怪,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已經到了對同性戀相對友善的北加州,總有一天也會換工作。
不過我不很確定在環境改變之後,已經到了這個年紀的我是不是真會大方起來,而願意讓周圍的人能更瞭解我一點。
社會和文化會影響一個人一輩子。
我猜,這有可能就是台灣這個小島對我這一輩子帶來的影響之一。
後記:
他當時是這麼說的。
自從他知道我並不是個實話實說的人之後,他仔細思考過我們的關係。
他認為,如果我們的關係要能再更進一步,我必須能證明,我是一個值得信任的人。
雖然他後來說,他終於能明白為什麼我並不會對自已的家人這麼坦白了。
不過我當時真正在想的,是:「需要嗎?現在就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