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台灣的朋友都會取笑我說我的「口味愈來愈重了」,原因是隨著年齡愈來愈大,我心儀對象的身型尺寸似乎也愈來愈大。我的第二個男朋友還曾經是一個體重只有 80 公斤出頭的人,但我在台灣的最後一個男朋友已經有 115 公斤了,證明這樣的評語的確相當符合實況。
在 BBS 還在使用「%」的年代,我就開始接觸同性戀圈了。那時候沒有照片可看,用來判斷聊天對象是否符合自己喜好的唯一方式是交換身高體重。1995 年(20 年前 .... 我真的是相當德高望重)起我開始在網上聊天,並透過研究自已的喜好,第一次定義出我對心儀對象的數字要求。現在看看我在台灣時,對交往對象曾經列出的「規格」吧:
- 體重 80 公斤
- 體重 90 公斤
- 身高減體重 = 80
- 身高減體重 = 70
的確愈來愈大隻!離開台灣前夕,我已經把身高減體重的規格降到 60 了,也就是 180 公分的他必須有 120 公斤。想當然爾,這樣嚴格的條件很容易讓我在台灣找不到對象。實際上,我身邊符合這樣條件的朋友也真的不多,讓我每每「遇到了就得接受」,現在想想也實在可憐。
2008 年在美國大部份人都已經願意交換照片了,所以在這個普遍過重的國家裏要找到交往對象相對起來容易得多。有一段時間我並沒有在交友網站上寫下數字規格,一方面因為我不是付費的會員(所以不能寫規格),另一方面也因為我不再真的需要寫規格(因為有照片和數字可以參考),直到我開始使用手機的 app 為止。用手機的人和用網站的人似乎不很相同,他們不再含蓄,而且總是喜歡到處找人發訊息要求見面。更糟糕的是加州的亞洲人多,而他們很多人拿我當 chub 看,搞不清楚我其實是個 chaser。這讓我決定重新研究我的男朋友規格並放上說明頁,好擋掉那些不必要的粉絲 -- 達不到百分之百的效果啦,但有寫比沒寫真的好很多了。
為了簡單化,過去幾年來我的規格寫的是
- 300 +/- lbs
也就是「300 磅(136 公斤)上下」。這個條件其實還應該加上「如果你是我的身高(6 呎)的話」才對,也就是如果矮一點,可以輕一點。目前我對這個規格還堪稱滿意,因為我發現大部份會讓我微笑的對象已經差不多都在這個點上,雖然也有例外,例如那位我曾經在這個版上寫過的天菜先生。他跟我一樣高,但卻有 340 磅(154 公斤)。
這個規格還會不會變呢?如果其他「非喜好因素」不算的話,機會大概不大了。美國確實多大的人都有,也確實有那種「愈大愈好」的追求者。不過經過實驗,我發現我應該不是這樣的人。這也代表,過去 20 年「愈來愈重」的口味終於走到了發展的盡頭。
我想算是好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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