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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011

同性戀教育

唉 ~~ 在美國一待三年半,英文能力仍然遠遠比不上中文。如果要我用英文完整表達我的意見,同時還要不斷地隨機應變、用道理駁倒對方各種意料之外的質疑,我想我是絕對做不到的。

好在今天的對手是老爸,一個中文說得比英文好的人。於是我樂得使用中文來對他統戰,刺探他的底限、同時試著改變他的想法。我能夠用語氣及用辭讓他把我已經設計好的一段劇情誤會成不經意描述的一件故事,好讓他的想法慢慢地朝著我期待的方向靠近,最終達到我的目的。嗯,我得承認,在講中文的時候我還挺詐的。

我的老爸有挺嚴重的恐同症,這從我娘對他的描述、以及幾次我跟他的對話都可以感覺得出來。為了漸漸改變他的想法,我必須想清楚對策。我老爸的人格特色和我娘不同,所以處理起來也必須有差異。面對我娘,我得先用比較猛的藥把她嚇醒,接下來再用比較緩和的方式讓她從習慣轉變成自然 - 雖然習慣和自然的中間,仍然有很大的一段路要走。但面對我老爸,這件事從講道理開始卻明顯會比較有效。這就是我今天晚上在做的事。

既然談到這裏,那先 PS 一下我娘好了。我對我娘下的猛藥,是開著車直接把她帶進卡斯楚 ( Castro ),也就是舊金山市內最大的同性戀社區。卡斯楚的男性居民們那天也真是幫忙,情侶雙雙對對地在街上接吻,還有一對猛男情侶穿著只擋前方重點、連屁股都全露的皮褲牽手走在路上,嚇得我娘哇哇大叫,連車子都不願意下 ( 雖然她其實一直盯著人家屁屁在看 )。我那時跟我娘是這麼說的:「妳別緊張啦。妳在這裏很安全的,他們都對妳一點興趣也沒有。」這話顯然讓她稍微冷靜了一點,雖然她還是一直在車上「他們也是嗎?啊?那他們也是喔?!」地大驚小怪。第二次,我帶著我娘坐電車去卡斯楚逛商店。那次她全程抓著我的手,不過已經願意聽我介紹街上的戲院和書店,以及為什麼當地的地鐵站小廣場叫做 Harvey Milk Plaza。等到第三次我哥來訪,我們再去卡斯楚的時候,我娘已經可以自己走在街上了。這就是我讓她「習慣」的方式 - 讓她發現,站在同性戀者的中間,其實也沒什麼不一樣。接下來我開始跟我娘講一些我認識的同性戀朋友的故事。故事只是故事,可以是朋友有多倒楣、朋友有多優秀、或是朋友有多好笑,並沒有以同性戀為主訴求。但在我確定我娘清楚故事主角的性別之後,我會故意加進「他和他的男朋友 ....」這種話在故事裏,讓她聽到一次、二次、三次。多聽幾次之後,我娘幾乎已經不會再對和同性戀相關的事起太大的反應了。美國本來就是個標榜自由的國家,於是我想我娘應該終於想通了,在這個國家裏認識幾個同性戀者,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我的下一步,是想辦法安排我的朋友在我娘面前以同性戀者的身份出現。不過怎麼安排才不會產生反效果?細節我還沒有想清楚。

接下來輪到我老爸了。今天晚上我有意無意地跟他談到了同性戀這個話題,派上場的是我在美國的圈內朋友的真實故事 - 那個故事的戲劇張力超強,任何人都會有興趣聽完的。故事的最後是,我的朋友終於快要把他的債務還完了,現在正在著手歸劃和「他的男朋友」一起買下一棟位在二樓的小公寓,重新開始過生活。

遇到同性戀情節,我老爸溫吞的個性雖然不致於歇斯底里,但卻總是不忘用「不正常」來判斷這一切的話題,當然也因此很難聽進你接下來想講的話。這果然就是故事到最後我得到的反應。其實我覺得這樣的發言沒有重點 - 「存在」並不會因為你的眼光而消失。所以與其讓意見交換的過程停止在「正不正常」,還不如進一步思考「那會怎樣」。既然如此,那我就得建立他對同性戀的正面觀感了。

大部份的時候,下面這個事實很有效:在美國,同性戀者是非常強大的消費群。原因是,他們賺來的錢可以全都花在自己的身上,而不用傷腦筋小朋友的保姆費或是教育費用之類拉拉雜雜的問題。這個消息果然也讓我的老爸停頓了一陣子,因為我相信他不會不同意,一個有經濟能力的中產階級很難造成什麼嚴重的社會問題。這是我覺得在跟一個人討論同性戀問題的時候,第一件要做的事 - 把他們的大腦從陰暗潮濕的廁所或是公共浴室、性活動及毒品裏拉出來。當我們把同性戀者留在室內來討論,他們的確可以很嚇人;但如果我們把他們放到室外討論,他們其實是很有吸引力的。

有了這個共識,要再講下去就比較容易了。下一階段,我們要圍繞著「平等」和「人權」打轉一陣子。我手上就有一個在三十多年前朋友親身經歷的種族故事,能夠說明不平等的社會有多麼離譜。配合這個話題出場的,是加州在過去兩年爭議不斷的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問題。這個故事的本身就挺動人的,而它戲劇化的發展過程也相當精彩,所以我把它講得像是一部電影一樣高潮迭起。當然我是有私心的,所以我在講這個故事的時候比較偏袒同性戀方,還把結論引到「看聯邦大法官最後要怎麼樣在保守和正義之間取得平衡」。話題最後我帶出了我的另一個朋友。這個朋友現在有一個未婚夫,但加州不允許他們結婚,所以他們對這個感同身受的話題有許多特別的意見和立場。這個朋友上場可以增加同性戀議題的深度,也能讓我老爸知道,同性戀者不只是有錢,同時也是有智識的一群人。

昨天就講到這裏了,我認為效果不錯。最起碼,我跟我老爸有了第一場長時間的同性戀議題討論,而他沒有再排斥。下一階段是什麼呢?我想我需要聯邦最高法院爭點氣,判定同性戀不能結婚的公投結果違憲,這樣我就又有話題可以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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