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落格分頁 Blog Pages

11/06/2015

什麼叫「上一個世紀」

這就是上一個世紀 .... 雖然其實一點也不久.


然後看一看片段, 就真的可以發現, 上一個世紀真的很不一樣, 包括郭富城自已 ....


7/21/2015

背影

晚上回家,正在把車子拉進車庫前,抬頭看了一眼隔壁鄰居二樓的窗子。
我想這是我的壞習慣。看到鄰居窗子裏燈亮著,總會不自覺地向裏面看一下。雖然大部份的時候燈都亮著,但是大部份的時候我什麼都看不到。從我車裏的角度往他們家二樓看上去,如果他們不是正好人在窗邊,我本來也只能看到天花板和他們放在牆邊的大尺寸電視。

不過今天我看到了一個背影,面對著那面牆且向上伸直了手,彷彿試著在把什麼東西勾到高頭上。這一點非常不尋常,因為這個一絲不掛的背影是一個女的。

我馬上認出那是才退休的那位韓國媽媽。相對於我的壞習慣,她和她退休的先生的壞習慣是,百葉窗的角度永遠擺在讓我能直直地看進去的方向上。也就是,只要他們在窗戶邊,我就總是能看到他們在做什麼。這種連我都會注意到的事,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永遠會忘記。

於是我把我車子的速度降到了最低,想看看能不能順便看到她的胖老公在這個大熱天出現在窗口的樣子。

7/09/2015

Western Aging

這是另一個神奇的例子 - 我們目賭了一個人怎麼從一個欠揍的小屁孩長大變成 C 熊的 ...


欠揍屁孩版


長大成熊版

我們需要的,只是 30 年而已。

5/27/2015

兩難

我注意到這件事情已經一段時間了。

開始的時候我並沒有想太多。反正男人永遠都是這樣,先討論體型、再討論其他。剛認識的時候我問過他「你有多重?」,他回答「286 磅(130 公斤)」。這很準啊 ~ 他看起來的確很吸引人,於是我們約會、開始固定見面並一起計劃生活,到現在都還一直持續著。

當你的對象是胖子的時候,你不會考慮在生活中隱藏住你對胖子的喜愛。所以在過去的兩年多裏,我沒有隱瞞我喜歡 Zac Brown Band 的歌、Fluffy(Gabriel Iglesias)的表演、還有我喜歡看 Bulk the Series 和 Tim Hooper 的影片。當然他也會帶著我看亞洲人當主角的電影和 YouTube,一切看起來就像是正常的經驗交流。

直到有一天,我發現他的膝蓋並不像他所講的那樣,只是短時間的肌肉萎縮。我基本上懷疑,用他的腿來支撐他的體重,已經有點吃力了。原因不是肌肉,而是他根本有關節炎。而只要有經驗一點的人都知道,體重增加很容易讓關節炎變得更嚴重。

沒有錯,他變重了。現在的他已經有 320 磅(145 公斤),只是他沒有刻意讓我知道。他現在雖然把血壓計每天放在桌上早晚量,但是冰箱裏還是放著冰淇淋等著我去的時候吃。他知道我有 Yogurtland 的會員卡,所以他有事沒事就拉著我去,吵著說要集點數。他似乎也改變了他以往晚餐輕食的習慣,只要是我們見面的日子,他總會找到一家坐下點餐的餐廳跟我一起去。他這麼做,一方面是我喜歡這些;另一方面,卻是因為他希望維持他過重的身型,好讓這段關係可以走得更長遠一點。

因為我不斷地告訴他,我喜歡胖子。

這些對他並不好。二月的時候我們去 Little Yosemite 爬山,他起碼還能走兩個小時,雖然中間他一度卡在坡上進退不得;但昨天再去 Edgewood 爬山,他已經只能走一個小時出頭,就必須回家了。我們剛認識的時候事情並沒有這麼糟,那時候我們還可以在華盛頓 DC 連走好幾天;但是現在他卻走不動了,連在家裏走路都一拐一拐的。名義上他總是跟我說,只要他多走走路,肌肉長回來,一切就會回復正常;但我很早就知道,事情並沒有他說的這麼輕鬆。

很明顯,他需要減重,但也就是這件事讓我著實困擾了好幾個月。三月的時候我在台灣遇到她。她問我我們過得怎麼樣,我的回答是:「我很擔心,我覺得他太重了。」她笑了,我也跟著笑了。這話由我來說當然好笑,但我還是有點抱怨地跟她說:「有什麼好笑?妳不懂的。」她抱住我的手,跟我說:「我懂的,是你太小氣了。」

我有什麼小氣?妳以為我能怎麼辦?告訴他要他減重嗎?他會怎麼想?覺得我在開玩笑?覺得我在挖苦?還是直接覺得我喜歡上別人了?我又該怎麼想?大方地讓他減重?我怎麼確定我還會喜歡瘦下來的他?

這真是最大的問題。我怎麼確定,我還會喜歡瘦下來的他?

那幾個月的時間,我每次見到他就會想到這件事。有時候我會試著說服自已「他應該不會真的瘦成那樣吧?」,但有時候我又不是這麼確定。於是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我們的生活並沒有什麼改變,所以他也仍然一跛一跛地走著。

很湊巧,五月初在 BiggerCity 上調查了這個問題:" If you are in a relationship with a Chub/Chaser and they lose/gain weight, what would you do ? " 我意外地發現,有 62.5% 的網友回覆居然是 " Love them and encourage them anyway. " 我猜這是老天爺故意丟下來給我看的結果吧。我原本一直在掙扎,但是看到這個結果之後,我想開了。當你的敵人是健康的時候,你的選擇根本就很有限。我應該鼓勵他往正確的方向走,而不是有意無意地指引著他朝反方向前進。而且,跟一個因為我而變得不健康的人交往,也不應該是我該感到驕傲的事。

我猜,這就是她說的「小氣」吧。

昨天傍晚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已經走不出正常的速度了。他一邊硬撐一邊跟我說,他應該走得到,只是會感覺很糟糕而已。他說他正在使盡全力拖著他自已走著,因為他覺得這一切都好重。

聽到這裏,我終於決定拉住他,看著他跟他說:「嘿,你聽著。如果你覺得你應該減重,你就減重。不要因為我而影響你的決定。你可以做到嗎?」

他愣住了,抬起頭看著我說:「可是到時候你就不會再喜歡我的肚子了。」

我吸了一口氣,跟他說:「我要你健健康康的,這樣下次我們爬山可以走久一點。」

他笑一笑,跟我說:「好啦好啦,不過現在我們還是先想辦法走回家吧。」

我哈哈一笑,拉著他慢慢往回家的路上走,然後跟他說:「很高興你給了我這個機會告訴你這件事。」

夕陽還是和往常一樣地從我們的正前方照向我們,但是那一刻比起幾個月前,我感到輕鬆多了。希望他也是一樣。

5/26/2015

男朋友規格

以前台灣的朋友都會取笑我說我的「口味愈來愈重了」,原因是隨著年齡愈來愈大,我心儀對象的身型尺寸似乎也愈來愈大。我的第二個男朋友還曾經是一個體重只有 80 公斤出頭的人,但我在台灣的最後一個男朋友已經有 115 公斤了,證明這樣的評語的確相當符合實況。

在 BBS 還在使用「%」的年代,我就開始接觸同性戀圈了。那時候沒有照片可看,用來判斷聊天對象是否符合自己喜好的唯一方式是交換身高體重。1995 年(20 年前 .... 我真的是相當德高望重)起我開始在網上聊天,並透過研究自已的喜好,第一次定義出我對心儀對象的數字要求。現在看看我在台灣時,對交往對象曾經列出的「規格」吧:

    - 體重 80 公斤
    - 體重 90 公斤
    - 身高減體重 = 80
    - 身高減體重 = 70

的確愈來愈大隻!離開台灣前夕,我已經把身高減體重的規格降到 60 了,也就是 180 公分的他必須有 120 公斤。想當然爾,這樣嚴格的條件很容易讓我在台灣找不到對象。實際上,我身邊符合這樣條件的朋友也真的不多,讓我每每「遇到了就得接受」,現在想想也實在可憐。

2008 年在美國大部份人都已經願意交換照片了,所以在這個普遍過重的國家裏要找到交往對象相對起來容易得多。有一段時間我並沒有在交友網站上寫下數字規格,一方面因為我不是付費的會員(所以不能寫規格),另一方面也因為我不再真的需要寫規格(因為有照片和數字可以參考),直到我開始使用手機的 app 為止。用手機的人和用網站的人似乎不很相同,他們不再含蓄,而且總是喜歡到處找人發訊息要求見面。更糟糕的是加州的亞洲人多,而他們很多人拿我當 chub 看,搞不清楚我其實是個 chaser。這讓我決定重新研究我的男朋友規格並放上說明頁,好擋掉那些不必要的粉絲 -- 達不到百分之百的效果啦,但有寫比沒寫真的好很多了。

為了簡單化,過去幾年來我的規格寫的是

    - 300 +/- lbs

也就是「300 磅(136 公斤)上下」。這個條件其實還應該加上「如果你是我的身高(6 呎)的話」才對,也就是如果矮一點,可以輕一點。目前我對這個規格還堪稱滿意,因為我發現大部份會讓我微笑的對象已經差不多都在這個點上,雖然也有例外,例如那位我曾經在這個版上寫過的天菜先生。他跟我一樣高,但卻有 340 磅(154 公斤)。

這個規格還會不會變呢?如果其他「非喜好因素」不算的話,機會大概不大了。美國確實多大的人都有,也確實有那種「愈大愈好」的追求者。不過經過實驗,我發現我應該不是這樣的人。這也代表,過去 20 年「愈來愈重」的口味終於走到了發展的盡頭。

我想算是好事吧 ~

5/17/2015

誠實

我是一個不喜歡讓別人知道太多我的事的人。

例如,
我不喜歡討論我都做了哪些事。
我不喜歡公開我跟哪些人見了面。
我不喜歡分享我過去的故事。
我甚至在我講過的少數故事裏,還不喜歡加上人名,以免別人知道我認識哪些朋友。

研究自已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也很想知道,這樣的個性倒底怎麼歸類,又是怎麼造成的。

如果要我試著把這個特殊的個性說清楚,我猜我會這麼說:
我希望大家永遠只知道我準備讓他們知道的事,除非我很放心這個人。
只是,能讓我放心的人並不多,所以我也極少讓人們知道我的事。

怎樣的人會讓我放心?

永遠會站在我這邊的人。

這很矛盾。
因為一個不認識我的人,我不會對他放心。
而我不對他放心,他就不可能真正認識我,因為我什麼也不會讓他知道。
這樣的人,要怎麼選擇永遠站在我這邊?

我在大學的時候應該並不是這樣的人。
那個年代,人人都喜歡在社團的留言簿上什麼都寫,就怕別人少知道一點自已的事。
不過當年活躍在留言簿上的我,經過 20 年後,卻變成了一個習慣躲躲藏藏的人。

我猜,這是對自已不再如此有自信了。
或許原因很複雜,但是現象卻很單純:當你不再認為自已就算橫衝直撞、也能得到所有人的掌聲的時候,你會漸漸地開始選擇安靜。

什麼改變了我?
20 歲那個改變人際關係的事件應該是一個起頭。
除此之外,還有兩件事:1. 在這個公司工作;2. 我開始有了同性戀生活;

我的工作環境讓人不喜歡過分承諾事情,以分散過多的責任以及不必要的壓力。
這讓你不喜歡到處廣播你做了什麼,雖然這也不代表你會慢下來少做一點。

同性戀在台灣的空間很狹小,
為了不把自已往角落擠,你不會想讓太多人踏進自已的私人空間裏,而更想保持神祕。

在我選擇沈默之後的那個個性成長的年紀裏,我長時間地同時處在這兩個環境之中。
這讓避免開誠佈公成了習慣,並慢慢成了今天我個性的一部份。
這個個性早就與在不在工作場合裏、或與同性戀生活相不相關已經無關了。
前陣子五件「沒跟媽媽說的事」就是最好的例子。我的男朋友因此直指我是個 liar。
雖然這是半個笑話,但是這件事對他而言有多奇怪,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已經到了對同性戀相對友善的北加州,總有一天也會換工作。
不過我不很確定在環境改變之後,已經到了這個年紀的我是不是真會大方起來,而願意讓周圍的人能更瞭解我一點。

社會和文化會影響一個人一輩子。
我猜,這有可能就是台灣這個小島對我這一輩子帶來的影響之一。

後記:
他當時是這麼說的。
自從他知道我並不是個實話實說的人之後,他仔細思考過我們的關係。
他認為,如果我們的關係要能再更進一步,我必須能證明,我是一個值得信任的人。

雖然他後來說,他終於能明白為什麼我並不會對自已的家人這麼坦白了。

不過我當時真正在想的,是:「需要嗎?現在就很好了。」

5/11/2015

相同的 17 天

因為一場謊言,我必須 17 天之內不使用 Facebook。

17 天並不特別。
我們已經走過的各個旅遊行程裏,等於或超過 17 天的就有 5 個。分別是:

    2006 埃及 (17)
    2009 馬雅瘋 (20)
    2010 約旦 敘利亞 (19)
    2011 伊朗 土耳其 (20)
    2013 以色列 (17)

其他相近的還有:

    2007 絲路 (15)
    2008 秘魯 (16)
    2012 世界末日 (15)
    2014 墨西哥 III (14)

每次行程都覺得很快就結束了,證明 17 天一點也不漫長。

但這次我撐了又撐,才發現原來還有一個星期要走。

結論是:玩的時間比上班的時間要過得快。
朋友稱這個為「相對論」。

4/26/2015

四十歲的老

我大學時認識很多人喜歡有事沒事就把「老」字掛在嘴邊。這些人這麼說時每每神情嚴肅,現場氣氛也總是沉悶,讓人覺得似乎真有這麼一回事似的。

我跟這樣的人一向沒什麼深交,很難有機會問他們在講這句話時心裏實際上想的是什麼,但我會直覺地認定這些人只是希望用這個形容詞來增加自己的滄桑感 - 經由一個簡單的字告訴朋友們他閱歷豐富、他與眾不同、以及他不是你能夠輕易瞭解的。簡單地說,就是他覺得這樣說性感極了。

現在回想起來,我一點也不覺得我誤會了這些人。我基本上認定這些人不懂「老」究竟是什麼意思,因為以他們的年紀,他們根本不可能知道。

這就像,你沒有成為一個父親之前,你想破頭也不會知道當一個父親是什麼感受一樣 - 那種興奮、那種壓力、那種擁有感、甚至是那種「你怎麼不能離我遠點」的無奈。

於是當你不老的時候,你也不可能知道什麼是老。我同時也不接受「老是一種心理狀態」這個講法。「老」這個字的定義,原本就應該只是它字面上的意思。

所以「老」應該是:

        體能必須特別維持才能擁有的年紀

以 40 歲的年紀,我覺得我講得很準。因為,我現在正在經歷這件事 ...

在年紀還輕時,我完全不需要維持體能。因為只要休息足夠,體能就能回到原始狀態。我當年出國旅遊從來不覺得腳力是行程安排的限制、從來不覺得打兩天的盃賽有什麼了不起、也從來不覺得一連打四個小時的羽球是一種負擔。因為那個年紀,人是不會累的。

但是我今天一共打了六個小時的壘球,就要了我的命了。當我看到隊上二十多歲的游擊手每一球都全力撲接時,我打從心裏知道我不可能贏過她,因為我根本連腰都已經下不去了。我現在上樓梯要扶扶手、腰也直不太起來。明天早上見客戶,我一點也沒有把握能看起來精神抖擻。

七月就要打盃賽了,離上一次打盃賽已經有五年多的時間;於是今天的狀況讓我緊張起來,因為我覺得我可能打不到第二天就上不了場了。

這不就是老嗎?

我相信等我 50 歲的時候,對「老」的定義會再改變。目前我還不知道到時候我會怎麼解釋這個字,我猜大概要看時間在未來的這段人生如何折磨我,才能決定吧。

4/16/2015

天無絕人之路

提款卡和信用卡都還沒有寄來,手上的現金又所剩不多,這真的會讓人走投無路。
例如,我的車子如果今天再不加油,明天也就不用上班了。
怎麼辦?

我想到的辦法是,把日前買來的洗髮精拿去退。
連貨款加消費稅一共退回 USD 6.51,這樣就可以加 2 加侖的油了。
想到這裏,實在覺得我自己真是聰明!

好啦,我同意現在只是在唉而已

有什麼好努力的

凌晨四點,旅館門口排著兩台計程車。
我選了其中一台,跳表前往機場。
十分鐘之後,計程車已經停靠在里斯本機場出境大廳門外。
我從口袋裏拿出前一天下午才領出來的現金付了表上的價格,8.3 歐元。
司機滿臉笑容地幫我把行李搬下車,才在暗夜中把計程車駛離了這座稱不上大的機場。
我看著綠色計程車的尾燈,心裏卻納悶起來。

早上四點上工,面對空蕩蕩的里斯本街道,
在旅館門口等待前往機場的旅客似乎已經是招攬生意比較好的方式了。
不過漫長的等待,只能得到十分鐘的工作機會,以及 8 塊錢的營業額。
司機有水準以上的態度,也有不可多得的敬業精神,卻只能賺取如此微薄的收入。
面對養車及養家的壓力、以及金融海嘯之後高達 23% 的消費稅率,
選擇用在凌晨開計程車的方式進入觀光產業怎麼想都是個蠢主意。

有更好的主意嗎?當然有。
他可以選擇早上來到觀光客必經的動線上,隨手挑上一個來自亞洲的遊客。
接下來花個十分鐘假意問路、並用外客聽不懂的當地語言唬住過份熱心的肥羊,
就可以在同伴的幫助之下順手牽羊,扒到一個裏面塞著約等值於 90 歐元現金的錢包,加上信用卡及提款卡等。
如果想要,他還可以順手偷台手機、或偷本護照賣給排隊想進入歐洲的北非人。
里斯本每年有 174 萬觀光客拜訪,名列南歐城市第 7 名,
這樣的生意怎麼想也覺得比當個司機更容易改善生活。

這位司機很努力。
但是當你的路從一開始就走錯了,再怎麼努力也是徒然的。
一個營業額高達十倍的生意就在眼前。
醒醒吧。

4/13/2015

充滿掉錢的經驗

    2008    祕魯        的的喀喀湖        掉錢包(八成是自己蹭掉進湖裏了)
    2013    義大利    羅馬競技場        掉錢包(扒手)
    2014    中國        長沙                    掉手機(扒手)
    2015    葡萄牙    里斯本                掉錢包(扒手)

這是目前的所有 4 次經驗。得到以下結論:

1. 基督教國家的治安比較不好(回教國家治安比較好), 而且扒手的手相當靈巧
2. 中國的治安不好, 但是扒手的手不很高明
3. 人 40 歲之後明顯變笨了 ....

當然,我仍然想把這些怪到褲子頭上。
這 4 次的共同特色,就是褲子後方口袋沒有扣子和拉鍊,也沒有外蓋。
至於人笨,主要笨在下面幾點上:

1. 明明知道褲子有問題,還一直買相同種類的褲子(因為便宜)
2. 明明知道基督教國家的治安差,還拼命跑去
3. 明明知道會掉錢包,還每次都帶錢包去

好在由於經驗充份,這次重要的東西都已經沒有放在錢包裏了,損失因此愈降愈低。
算是一種進步好了 ....

3/30/2015

最貴的旅行

原本去年九月的這趟行程, 因為兩次不同的原因, 而改到四月初春假時間出發.
這次短短十天的行程, 還沒有出發就已經花掉了 NTD 84,000, 肯定會成為史上最昂貴旅行.

斷個腿真的花了我好多錢.
大家千萬要好好保養身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