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這裏這裏 .... 喔 ~~~」
他從來不會吝嗇於告訴你他希望你照顧他身體上的什麼部份, 我想這應該是一個經常到處找人發生關係的人的標準習慣. 於是我照著他喜歡的方式去做, 而他也照例給了回應. 不過接下來, 我聽到了沈重的呼吸聲 ~~ 他睡著了.
我這輩子上過床的朋友, 應該也有幾十個了 ( 我的天, 這真是不經一算, 我有這麼亂嗎 ><" ). 不過在床上有人睡著的經驗卻是屈指可數. 好, 我承認我有幾次睡著了, 但那是跟男朋友或是「常態性伴侶」, 也就是那些做愛做成一種義務的人. 在那種關係裏, 你會忘記特別調整心情或生理時鐘, 於是精神不濟, 只好抱歉 @@". 我也遇過床友在床上睡著, 也是男朋友. 但面對這種 FB ( friends with benefit ) 在我的床上睡著的情形, 我還真是一時之間手足無措, 當場不知道下一步要怎麼走下去. 在此特別說明, 這種睡著不是 "post-ejeculation nap", 而是做到一半還沒「完成」就睡著, 這在意義上是完全不同的.
其實他在床上睡著已經不是新鮮事了. 在我的印象中, 應該只有一次他沒有睡著. 但就算如此, 每次他開始打呼, 仍然讓我覺得很中斷, 不知道該如何自處. 有幾次我試過讓我的動作特別大, 好讓他保持清醒, 沒有成功. 我也試過停下所有動作, 乾脆休息; 但他一會兒醒來, 卻又會「喔這裏這裏」地開始東指西指, 讓你繼續工作, 使我覺得特別荒謬. 也許下次我該試試直接斥責他, 看會不會把他嚇醒.
下次 ? 其實我也在懷疑會不會有下次. 我很早就想結束掉這段關係, 因為我發現跟他除了上床, 幾乎沒什麼其他事會讓我感到有趣. 他是一個滿腦子都是大美國主義的人, 面對我們這種 ethnic people, 他很難欣賞你的風格或是喜好. 而上床上太多次, 也已經暴露出他的個性 - 男性朋友千萬要小心這一點. 在床上真的很容易發現一個人的真面目, 尤其次數多起來之後, 你基本上會忘記所有你該隱藏起來的部份. 於是我發現我其實不喜歡他這個人, 除了他是個律師, 聽起來好像很值得認識之外 .... 雖然這某種程度上也讓他變得高傲而自負. 只是他夠盧, 所以我始終無法把他一腳踢開. 他沒多久就會來一封信跟你說他很想你、你怎麼這麼優之類的話, 讓你很難拒絕得太用力.
昨天之前, 我成功地用各種理由把他檔在門外長達 5 個月. 原本我以為他不會再來騷擾我了, 但結果他又是一段甜言蜜語, 就最終還是把我哄上了床. 好吧, 我承認我的定力很差, 尤其在對方是胖子的時候. 不過反正我們都單身, 湊在一起做一件你橫豎會做的事情, 怎麼聽也沒什麼道德上的瑕疵, 那就逢場作戲吧.
結果他再度睡著. 這次事件其實我早就預料到, 不僅是因為他前科累累, 也因為他今天根本就不斷地睡著, 包括他的車在州際公路上奔馳時 ( 我的媽呀, 我在他車上 .... ), 以及他坐在我的客廳等我打電話時 ( 當時真怕我娘在電話對面聽到呼聲, 跑來問我是怎麼回事 ). 於是我涼下來了. 我突然徹底發現, 我已經無法感受到跟他上床的趣味性 - 做愛本來就是一種肉體上和意識上都必須持續受到刺激, 才能繼續下去的活動; 缺少任何一項, 這個活動都會不再有趣 - 他當然也很快就發現了這個事實, 於是我們三下兩下, 就加速結束了今晚. 接下來他衣服一穿, 沒五分鐘就離開了. 他從來也沒有走得這麼快過.
我覺得今天晚上對我很重要. 我發現, 我年紀大了, 不再像年輕的時候一樣, 隨便找一個人都可以玩得很開心 ( .... 我是不是又多透露了什麼 ??! ). 就算對方是頭不可多得的猛熊, 現在的我仍然必須在彼此的需求和角色都能完美地配合的前提之下, 才能演出愉快. 這麼一來, 要找到一個合適的對象, 就更困難了. 或者是, 我也愈來愈清楚我要找一個什麼樣的人了.
所以我決定把這一刻紀錄起來.